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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林继军开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林继军:

  本院受理原告陈发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景阳冈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案号:(2024)鲁1521民初5764号

  联系地址:阳谷县景阳冈人民法庭(张秋镇政府东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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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刘万里            电话:0635-6737229

  阳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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