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 告(被执行人:房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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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8日 | ||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房仁军 出生日期:1972年8月10日 户籍地址:阳谷县定水镇前泓村57号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208104232 执行标的:381881.43元 执行案号:(2019)鲁1521执恢533号 悬赏金额:10000元 悬赏期限:12个月(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1日)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房仁军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并对被执行人房仁军采取拘留措施。 领取悬赏金条件: 1、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2、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房仁军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并对被执行人房仁军采取拘留措施,本院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奖金。 3、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其他不应该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举报电话:0635-6217007 联系人:鹿 伟 法院地址:阳谷县黄山路139号 邮 编:252300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将严格保密。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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