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法院加大社会抚养费执行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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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 ||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近日,在接受电视台专题采访中,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行政二庭庭长郝红军就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问题做了相关解答。 据悉,在全县开展的春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月活动中,阳谷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执行工作,依法依程序执行社会抚养费。截至目前,全县已收缴社会抚养费980余万元。 阳谷法院举办计生干部法律培训会,重点对执法主体资格、行政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讲解。主动向政府发送司法建议,规范收费标准,做到缴费标准公开、结案信息公开。阳谷法院建立被执行人信息资料数据库,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800多人次,到位标的额45余万元。 该院采取灵活机动的执行措施,一般案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宣传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说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疑难、重点案件坚持集中执行,对敢于碰硬法律法规、拒不履行义务的人,则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自开展活动以来,共组织集中执行和夜间执行20次,拘留被执行人3人,对被执行人产生了强大的威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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