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举办首届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
今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深化知识产权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4月23日,省法院举办首届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于智勇受邀出席,双方共同签署了《技术事实查明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并为首届聘任技术调查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
会议指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审判能力是科技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技术调查官是破解技术类案件专业壁垒的“智囊团”、解锁事实查明难问题的“密钥”、提升审判质效的“催化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技术调查官聘任的重要意义。要聚焦难点,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集聚资源优势,强化人才支撑,实现跨部门技术调查人才资源共享,全面释放技术调查官制度效能,助力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赋能,常态化落实技术事实查明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深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持续打造省法院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工作“知联护新”特色品牌,齐心协力打造技术事实查明齐鲁样板,为共同谱写科技强省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与力量。
近年来,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审理的12起技术类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标杆性案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省法院制定并发布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调查官工作办法》,对技术调查官选任管理、参与诉讼活动等作出规定,根据该《办法》,聘任了本届技术调查官共23人,涵盖人工智能、中医药、种业、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等领域。
仪式上,省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首届技术调查官的决定》,技术调查官代表祁新宇、孟宪兴作了交流发言。
省法院首届技术调查官代表,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民三庭全体人员参加活动。